加强报废汽车监督管理

    为切实加强“两客一危”、校车及非营运大中型客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和源头管控,有效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10日上午,上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丁秋根、副所长李丛生来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门走访,进一步落实客运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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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公交公司负责人约谈中,针对该公司的两辆达到报废汽车期限未报废客车是否存在私自营运,是否按要求办理了报废手续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对此类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以及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等情况进行了交流。在约谈中,丁秋根还指出,要充分加强对客运车辆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狠抓车辆情况落实,要按公交既定的路线上路行驶,防止跨区、跨线运营,严禁超速、超载、超员。公交公司负责人当即表态,在近期将安全隐患车辆逐一落实,未报废的及时履行报废手续,争取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随后,丁秋根一行冒雨来到赣鑫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对正在解体的客运报废汽车进行现场监督。在处理现场,民警仔细对照管理台账,核对车辆信息,落实对报废车解体的监督工作,堵塞一切漏洞,严防报废车重新流入社会,流向市场,非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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