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有关部署,加快推进全市高排放老旧车
报废汽车淘汰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淘汰报废汽车范围及目标
加快推进报废汽车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以营运柴油货车为主攻方向,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为重点,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加快报废汽车淘汰。到2020年底前:全市淘汰高排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5000辆,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400辆。全市柴油公交车全部淘汰并更新为新能源汽车,进入城市的物流配送用车原则上必须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
二、淘汰报废汽车标准及核定
(一)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认定标准为在我市注册登记,经市环保局核准、公示,达到现行排放限值标准,且低于引导淘汰排放限值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及油改气车辆(含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
(二)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淘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的报废汽车注销、灭失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数据为准,其中灭失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数量不得超过淘汰总量的40%。
(三)对排气口冒黑烟及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抽测不合格车辆,一并纳入淘汰任务。对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汽车。
三、淘汰报废汽车工作职责
为了扎实推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汽车更新工作,成立铜川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杨剑光兼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建政、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晓军、市公安局车管所所长李平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和组织实施工作。
市公安局根据环保部门的公示数据,制定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相关禁限行管制措施,负责办理提前淘汰老旧机动车的注销登记和淘汰数据核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提前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市环保局负责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核准、公示,消减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总量核查核算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核准、公示的高排放老旧车辆明细表,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经营者及时淘汰名下的高排放老旧车辆,督促公交企业和物流配送经营者将燃油公交车和燃油城市物流配送车更新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市商务局负责落实拆解企业主动上门回收达到报废汽车工作,为提前淘汰车主提供上门拖移、回收拆解、补助申领及监管等便捷服务,促进群众主动规范报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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