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前如再不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天津市将有2261辆机动车将因满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而被强制报废汽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路的,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汽车。此外,还需注意的是,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这就意味着,被强制报废的小客车车主如再想购买车辆,只能通过重新摇号或竞价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
交管部门提示,车主应该注意自己车辆行驶证副页上签注的检验合格有效期,或通过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掌上路路通”APP等并绑定机动车后,随时通过界面中的“机动车”选项查看名下车辆。当车辆状态由“正常”更改为“待办”时,即该机动车临近检验周期了。防止超过三次没有检验强制
报废汽车和指标。